原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5-10-09 19:20:00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普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原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原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马鞍山菲尼克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永兴中路西侧,马鞍山市智金实业有限公司2号厂房(原安徽一明厨房用品有限公司2号厂房)内,地块面积1162平方米。地块北侧为马鞍山市智金实业有限公司3号厂房,东北侧为马鞍山安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侧为永兴中路,西侧为马鞍山宜之美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地块现状用途、规划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二、调查内容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根据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2012年9月以前为农田,主要种植小麦,2012年10月-2014年10月安徽一明厨房用品有限公司建成生产厂房,受市场原因未投产;2017年6月马鞍山菲尼克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该地块进行年产1000吨汽车专用塑粉项目,2019年该厂房产权由安徽一明厨房用品有限公司变更为马鞍山市智金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7月马鞍山菲尼克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由于经营不善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停止经营,2025年1月至今,土地使用权人马鞍山市智金实业有限公司在地块内临时存放部分铜带成品、铜丝铜片、变电柜、木托、设备外壳及货架。通过第一阶段分析总结,该地块潜在特征污染物为潜在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乙醛、苯乙烯、铅、镉、钡、二硫化碳、氯化氢、pH值、石油类、氨氮、总磷、锌、铁、丙烯腈、VOC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苯并[a]芘、铜、盐酸雾、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氢。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按照相关技术导则,本次调查布置土壤监测点位5个(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监测井4个(含1个对照点),1个地表水监测点,1个底泥监测点,并于2025年9月11日-20日进行现场采样工作,采样深度为6m,共送检20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
通过对实验室检测报告数据统计分析,土壤样品、底泥样品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河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江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有地下水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土壤监测因子低于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监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继续作为工业用地开发利用。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苏普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晓山路100号505室
联系人:解工 联系电话:18013936222
一、项目概况
原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马鞍山菲尼克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永兴中路西侧,马鞍山市智金实业有限公司2号厂房(原安徽一明厨房用品有限公司2号厂房)内,地块面积1162平方米。地块北侧为马鞍山市智金实业有限公司3号厂房,东北侧为马鞍山安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侧为永兴中路,西侧为马鞍山宜之美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地块现状用途、规划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二、调查内容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根据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2012年9月以前为农田,主要种植小麦,2012年10月-2014年10月安徽一明厨房用品有限公司建成生产厂房,受市场原因未投产;2017年6月马鞍山菲尼克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该地块进行年产1000吨汽车专用塑粉项目,2019年该厂房产权由安徽一明厨房用品有限公司变更为马鞍山市智金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7月马鞍山菲尼克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由于经营不善安徽桑瑞泰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停止经营,2025年1月至今,土地使用权人马鞍山市智金实业有限公司在地块内临时存放部分铜带成品、铜丝铜片、变电柜、木托、设备外壳及货架。通过第一阶段分析总结,该地块潜在特征污染物为潜在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乙醛、苯乙烯、铅、镉、钡、二硫化碳、氯化氢、pH值、石油类、氨氮、总磷、锌、铁、丙烯腈、VOC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苯并[a]芘、铜、盐酸雾、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氢。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按照相关技术导则,本次调查布置土壤监测点位5个(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监测井4个(含1个对照点),1个地表水监测点,1个底泥监测点,并于2025年9月11日-20日进行现场采样工作,采样深度为6m,共送检20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
通过对实验室检测报告数据统计分析,土壤样品、底泥样品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河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江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有地下水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土壤监测因子低于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监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继续作为工业用地开发利用。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苏普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晓山路100号505室
联系人:解工 联系电话:18013936222